2007-08-29

幼稚園奇遇記

前幾天,我一步進幼稚園,便看見一班小朋友在嘈交。身為大哥哥,我當然要擔任排難解紛的工作。我走到他們面前,聽他們必歷巴啦十多分鐘,終於理出個大概來……

主角是小明和小達。話說小明和小達本是好朋友,一個文靜一個好動,一個內斂一個外向,好一對活寶,二人年紀輕輕更已稱兄道弟,說甚麼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差點沒歃血為盟。他們有甚麼東西或心事,也會彼此分享,無分你我,他們最喜歡吃糖,你吃我的我吃你的,願望嚐盡天下好味的糖。二人一直以為這是必然的,直至小娟的出現。

小娟是一個普通小女生,無甚特別不值一提。重要的是有一天,小娟給小明吃糖,小明想吃,但看見小達無甚表示,於是也婉拒了。小明問小達為何不吃,小達只答,「我不喜歡吃那糖」。小明心想,雖然我沒所謂喜不喜歡,吃也行不吃也行,但可以陪小達一同不吃,也算盡了朋友的道義(竟有這樣的朋友觀念?算是哪種小朋友?),因此小明心中也頗高興的。

然後,有一天,小娟請小達吃糖,小達問小明意見,小明因為一些原因(原因是甚麼不重要),表明不想吃。他預計小達也會陪他一同不吃,怎料,小達對小明說,「好像很好吃的,那我不客氣了」,然後不理小明目瞪口呆的一副表情,把小娟的糖果大把大把地放進口,還和小娟有說有笑。

小明那一刻覺得被好友要了,正所謂我當你是知己,你當我是鹵味(這句是我加的)。終於,又有一天,小明的哥哥,就是明哥,給了小明一些糖,小明一時火氣攻心遮住對眼,決定獨食,誰人都不說。但不知為何,此事竟被小達得知,小達覺得小明無義氣,決定割袍,兄弟從此反目。

我聽完故事,就對小明說:「如果不是你覺得小達耍你,你會刻意不告訴他你有糖嗎?」小明想了一會,答:「不會。」「那即是你想報復啦?」「……是。」「那你就有不對啦,是嗎?朋友不是用來報復的。有不滿要說清楚,不可暗箭傷人嘛。」「甚麼是暗箭傷人?」「即是趁別人不為意,用卑鄙手段害人囉。」「哦,明白了,我知錯了。」

小達立即接口:「早就說是你不對的啦……」我立即接口:「其實你明知他不吃而你吃了小娟的糖,情況根本就和他明知你不知道他有糖吃而他獨食一樣,沒有分別,那你為甚麼要埋怨小明呢?五十步笑百步啊﹗」「甚麼是五十步笑百步?」「即是大家明明都正在做同樣的事,你可能不及別人嚴重,但你卻只懂笑別人批評別人,卻忘記自己也是如此。」「哦,明白了,我知錯了。」

於是,小明和小達互相道歉,二人和好如初,繼續吃糖。

誰說小朋友幼稚小器唔講道理?大人分分鐘比小朋友差幾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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