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8

良言

大家一直都認為杉兄的人既不理智又神經質,加上有部份處事謹慎的人以為他不為一些有勢力人士所揭納,因此也對他避之則吉。我倒覺得與他甚投契,合作機會也多,漸漸成了好友,也沒空理會別人的想法。

上周五我和他放工後到了觀塘打冷,席間又說起一班低智的伙計。我說,很後悔當時極力遊說前阿頭作了那個決定,現在可謂引狼入室,真想和大家來個反面不認人鬥個至死方休算了,說得我咬牙切齒。我記得以前在舊公司工作時,每當我們說起這些話題時,阿杉也會激動得拍抬至尾指骨斷,可今次他的反應出奇冷靜。他分析稱,現在處境不同了,我身處的崗位是龍潭虎穴,不是自己說了算,如果堅持對抗,萬一有甚麼差池,「果班野最鍾意顛倒是非,到時肯定圍堵死你」。我嘆謂,那即是只好死忍認命,對著一眾匪酋嘻皮笑臉,沒法子了?他答,現在是考你EQ了,將來如果你可以像你同事盛哥那樣,資格強得可獨立遺世的話,到時才玩野不遲。

忽然覺得阿杉原來可以好理智。

2007-05-24

我不撐明報

有關明報沒有及時刊登徐步高案證物照(轉載自07年4月26日明報)

儘管無線電視前晚刊出了該批圖片,我們手上有同樣的圖片,也預見會有報章冒險刊出這些圖片,我們仍決定持守取得這些圖片時的承諾,即等待陪審團有了裁決以後才發表,因為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之時,是審訊一個敏感的關鍵時刻,傳媒對審訊期間曾呈堂的一些證據,作高度選擇性的發布或渲染,很容易會影響陪審團的考慮,因而妨礙審訊的公平公正。(大義凜然啊﹗)

然而,當審訊告一段落後,情況便截然不同,傳媒的報道,再沒有妨礙審訊的可能,而為了有效地總結審訊過程,讓公眾理解裁決的事實依據,傳媒將公開聆訊期間取得的一些庭上曾宣讀或展示的證據的複製本,包括文字紀錄和圖片,如實地展現在公眾面前,是有客觀需要和符合公眾利益的;而按我們取得的法律意見,也是現行法律所允許的,不能因為個別法官不滿資料外泄向傳媒提出警告便放棄發表。(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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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明報冒險轉載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中招被列不雅品(轉載自07年5月24日明報)

昨日淫審處公布評級結果,把「星期日生活」評為二類不雅。據了解,評級工作較原定時間多了數天,是由於《明報》自行邀請8名審裁員作「模擬評級」,引起處方關注。不過,影視處仍未決定將本周一的相關內容送審。(公信力第一當然要撈埋法庭個份,無甚不妥啦。)

《明報》編輯部昨日發表聲明,不同意審裁處的暫定評級,表示會盡快向審裁處申請全面聆訊,覆核評級,有需要時亦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明報總編輯張健波表示,文章的作者是資深教育工作者,雖然文章引用了問卷問題,但並無引述答案,而文章的目的是引發多元思考,讓公眾能夠進一步深入討論事件, 「絕對無意渲染色情,文章的整體顯著效果並非不雅」。(之前拜讀徐步高案的報道,仲以為明報會超級尊重法庭添。)

另外, 《明報》本周一(5 月21日)於頭版報道〈7 員評學生報不及一級鹹古〉,被指影響審裁處就《中大學生報》進行覆核評級。《明報》在聲明中亦解釋,有關報道的目的,只是嘗試透過比較過去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級結果,探討事件反映審裁處評級制度的流弊,而過去亦有不同界別人士,包括審裁員和中大校方就《中大學生報》的內容作出評述,《明報》只是引述各審裁員的觀點,報道本身不帶任何價值判斷。《明報》聲明又強調,《中大學生報》編委會提出的覆核,尚未排期,司法程序並未開始。(覆核申請都受理了,司法程序都算並非開始?要等到判了才算開始嗎?我就當真的未開始,你擺明要挑戰法律做烈士就不要怕針拮拍火機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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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誰是誰非,我暫沒興趣討論。我就是不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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