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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 編輯室手記 / 03-5-22
看見法官打乒乓波
前日一名電梯公司保養部經理涉非禮,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被告為逃避記者拍照,使出渾身解數,甚至闖入升降機糟,以為可以逃過記者的耳目。「走犯」(被告避開記者離開法院)可說屢見不鮮;對於人手充裕的報館,隨時派來攝影記者增援,兵分多路守候是最佳辦法;對於我們這種「全能」記者,只好「搏一鋪」選定位置守候,成功與否便看運氣,運氣好的話當然可完成任務,更有意外收穫。全港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共 11 個,有報館單是法庭版便有逾 10 名記者,「隨傳隨到」的攝記和「追尾組」記者還不計其數,人手之多每日幾可巡查全港法院,即使以處理偷運豬肉案為主的粉嶺法院,他們也留下不少腳毛。近日有記者同行談及,別報法庭版的人手可能是《明報》的兩倍,甚至更多,但不見得《明報》報道的質或量有何遜色,同事們都為這說法暗自偷笑,亦確是我們引以為榮的,但當中實在付出不少血汗。我們不比人遜色,甚至超越了別人,這是同事們硬著頭皮付出的回報,但事實是,人家有十多人,我們「小貓數隻」,總有一些情况是我們無法駕馭的。同事前日採訪非禮案被告,為一張照片「苦等」被告至傍晚近6 時,還要跟他展開追逐戰,幸回公司前卻遇上驚喜,碰見平日一臉嚴肅的裁判官郭偉健,放下工作換上T 恤短褲,在3 樓法庭門外架著檯,起勁地跟人打乒乓球。記者面對沉重工作,或許在公司大堂打一局乒乓球,也是不錯的減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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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強調,我所見過的絕大多數的公信報行家,都是勤力而有朝氣,所以我不覺得我應該指摘他們甚麼。此外,我所見過的絕大多數的公信報行家,都是明白事理的,所以我也不認為以上的文章是出自前線記者的手。
我針對的,不是操勞得近乎被剝削的一群,而是無理得近乎壓榨人的一群。
為甚麼工人少,產量卻可媲美所謂的「大報」(其實香港根本無大報,不是「小報」就是「小」報)呢?因為管理層要求嘛。於是,每日工作13小時視作等閒,人家記者每日負責聽至多兩單案他們便起碼要聽五六單,聽不到的便要周圍問別家報館行家駁料,最終可能料駁不到其實也很合情合理卻會被視為不盡力的表現。
甚至,聽聞有行家連續工作13天沒假放。如果屬實,喂,就算不是犯了勞工法例也於理不合吧。
我覺得人工很少工作量很多不是問題,你情我願嘛。但請不要自高自大拿人家的辛勞來當自己的功勞,還要擺出一副理所當然的嘴臉。我有朝氣有理想,唔代表可以俾你任屌架﹗連硬著頭皮認衰的氣度都沒有,猶如北韓統治核心的管理層應引以為恥啊。
仲有,粉嶺法院原來曾經是豬肉審裁署嗎?聞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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