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2

港鐵附例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任何人不得在列車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否則最高罰款5,000元。

在列車內當眾試戴泳鏡,算不算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呢?我不知其他人如何想,我和陳姑娘就笑到肚痛,陳姑娘更加笑到把不能彎曲的腰笑到彎得不能再低,眼淚更是標到一地都係。我多想對那位正在認真調校泳鏡帶的大歧說:大肚婆唔刺激得的,你停手了吧。

不過我覺得其他乘客會認為我和陳姑娘有問題多過那位大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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