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5

別怪他

重看這兩則新聞,心中不無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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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五千萬六旬翁罪成候判

【本報訊】疑有精神問題的六旬老翁自稱受鬼魂指引,認為商人X先生與胞姊謀取已故姊夫遺產,遂寫信向X先生勒索5,000萬元掩口費。該老翁昨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勒索罪名成立,押後至下月12日宣判,其間繼續還柙。有街坊指他行為怪異,神憎鬼厭,「以為個個都對佢不利」。

66歲被告吳華根放棄出庭自辯及傳召兩位精神科專家作供,辯方陳詞表示被告只為破案而寄信。暫委法官馬保華最終裁定被告罪成,先索閱其精神科專家報告判刑。控方透露,被告有九個案底,包括於99年七度在旺角及油麻地縱火焚燒攤檔及地舖,翌年被判囚五年。

記者昨日採訪被告的鄰居,有街坊指被告日常行為令人髮指,經常於共用廁所內隨地小便,「試過屙尿落我件衫」,又曾無端在走廊向一名女童大講粗口。街坊又指被告會在寓所欣賞四級影片,卻中門大開,又把音量調高,令鄰居非常尷尬。此外,被告對街坊自稱常往廟街召妓,專挑少女。街坊又譏諷被告「以為個個都對佢不利」,「人地清明節響門外掛楊柳,佢就話人地叫佢吊頸;人地屋企廚房有隻鑊,就話人地黑住佢」。街坊曾要求房署將被告調遷,免生危險,但未獲理會。今年初,有五名警員上門帶走被告。案件編號:DCCC185/08



虐打青年削髮剃眉迫食狗屎 退休公僕與同黨重囚

【本報訊】退休公務員帶領五名年輕智障男女,禁錮一名智力稍遜的男子,並於三日兩夜內將他當作家奴,又以拖鞋、皮帶及膠棍毒打,更迫他削髮剃眉甚至食狗屎。六名被告早前被裁定蓄意嚴重傷人等罪成立,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日慨嘆,事主也是人,但眾人卻在其尊嚴上踏了沉重一腳,令人遺憾和難過,重判首被告主腦入獄三年半,其餘被告同判囚。

六名被告依次為:退休水務署職員林志明(49歲)、葉翠霞、徐嘉賢、黎嘉龍、盧晉強及吳嘉洛(18至26歲)。法官指案中看不見人與人之間應有的關顧和尊重,只見弱勢社群間的愛與包容已不復存在;可幸因首、次被告內訌而東窗事發,否則事主慘況將不為人知,眾被告也會逃出法網。法官續指出,首被告林志明智力正常,但自以為是,帶領一班智障青年犯案,滿足其自大心態,更有酗酒及暴力傾向,事後又毫無悔意,因此重判他入獄三年半。次被告雖然身世可憐,但智障的她以「大家姐」自居,助紂為虐恃勢凌人,故判監三年三個月。其餘四名被告分別被判入教導所、更生中心及判監兩年半。事發於07年11月22至24日,六名被告在田灣單位禁錮虐打事主。案件編號:DCCC1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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