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4

求情

當電視劇內的大狀間怎樣唇槍舌劍、或是報刊中轉述律師說話時如何妙筆生花,實在應有不少人以為打贏官司才是知名法律界人士值租之處。實在更大部份情況,要在打輸官司甚至場官司冇得打被迫認罪的情況下,求個靚情,令法官肯酌情減刑,才是精彩絕倫的戰場。

當然,你可能會見過一些明明個客認了詐騙罪、但卻會在求情時話個客冇不誠實意圖、再被個出名串串貢的官質問咁個認罪基礎響邊度呀的時候、仲要求延遲十五分鐘等佢問個客拿指示、睇下佢係咪真係不誠實,又或者個官問被告做乜偷安眠藥而竟然答哦被告諗住用來迷姦佢女同事的律師啦。

但你亦會見到一些場面真正令你大開眼界。前幾天,有一個年輕無業母親因為很輕微的襲擊案罪名成立,判了刑。但她不服,希望減刑,申請覆核,由原審出名硬頸的法官繼續處理。不知何故,她突然情緒激動,庭上大吵大鬧,結果當然是還柙了,還要面對法官揶揄:「妳咁唔成熟,點做人阿媽呀?我點可以放你出來呀?」

好一個當值律師﹗他不徐不疾站起來,開始求情,內容簡要如下:「我客戶如此表現,我亦無話可說,法官的指摘亦都所言甚是。不過,再不成熟的媽媽,無論如何,始終都是一個媽媽。沒有人是生來完美的,媽媽也是人,也是要經過學習,才知要如何當一個好媽媽。而我客戶之所以激動,全因為她太愛她的女兒了。她怕自己一旦入獄,女兒太年幼,又無人照顧,擔心啊。我相信,我客戶一定會改過的,縱使在世人眼中這事多麼的困難,因為,我相信,因為愛,可以令人做到一些她本來沒可能做到的事。」

結果呢?法官改判緩刑,被告即時釋放。

後來,我只知那律師姓何,其餘不詳。非常可惜,不能記下來,給有機會打輸官司甚至場官司冇得打被迫認遊蕩兼有違公德罪的舊相識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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