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1

賤到呢系列之性格不合

沒有一個分手的原因,比「性格不合」更下流更窩囊。

若要人似我,除非兩個我。性格從來都不會合的,只看你如何揣摩彼此關係。兩個都火爆,你可以說是襯到絕也可以說成火星撞地球;一個急躁一個滋陰,你可以說是互補長短也可說成牛頭不搭馬嘴。如何解釋只看你是否真的願意接受對方的全部,甚至不是要改變對方或自己,而是犧牲自己的無謂原則。

你開始時又窮追不捨,到厭了便拋下一句「性格不合」,然後找下一個去追根究底。全球的伴侶你試盡了?世界哪有如此便宜的事?我相信你說句「我鍾意左個樣靚身材正過你的女仔」、「超最緊要個樣都做過就無謂糾纏啦」,不算是正義但也可稱為正直吧。真小人偽君子同樣討厭,但真小人總還算是個人吧。

做男人的,請堂堂正正,並且請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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