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6

轟動全城的田格鬥

無線形容曹格打側田是轟動全城。我城原來這麼小。

曹格即日開記者會。他向側田、側田的家人和唱片公司道歉,誠意可嘉,但毫不有型。男人打架有何出奇,只要勇於負上刑責就行了,現在還要開記者會講對不起但對方完全不回應你,何必呢何必呢。而且明星打架又有何出奇,竟做了傳媒幫兇,自認事件是「非常大的事情」。他說「事件令很多人傷心」,也錯了,起碼有一個喉舌不這樣想。

蘋果的標題是《「我做了很不像人的行為」曹格悔打側田認衰道歉》,確實可圈可點,不知是指打側田是不像人的行為,抑或指的是認衰道歉。

至於他和記者的對答環節,除了那段問他有否踢側田下體他答瘋掉的時候我一定有,之外,其餘大多都是沒水準。例如記者問他當時發生何事要追打側田,曹格答是因為誤會。甚麼誤會嘛,一句「總之酒精害人開拖前咪飲啦」,豈不就連消帶打。

又有人問他,警方會介入事件,如果警方聯絡他,他會否親身去落口供,曹格答樂意配合。為何公關大員沒有告訴曹格,他是不可以派阿貓阿狗作代表去向警方落口供?

至於說側田公司將採取法律行動,記者問曹格意見,他起初說這只是有關他們的私交,其實答得很得體,但之後又說甚麼唱片公司保護歌手也是合理又甚麼對側田抱歉願意補償,就奇怪了。他何不借勢發難說「我之前已經說過啦,側田沒有傷害我也沒有還手,是我自己失控,喂我沒拖他落水沒損他名譽啦,追究我幹啥,要追究,都應是向那說我們打架的追究嘛。

有男記者問曹格,有否想過用較輕鬆的方法來發洩,例如除掉側田的帽子,對側田傷害性大點,又不會犯上官非,曹格尷尬地說不曉得怎樣答記者,引來哄堂大笑。如果我是指導曹格如何回答的公關大員,我倆定必齊齊失業:「你說得很對,我已經從錯誤中汲取經驗了,以後會額外小心。舉個例,現在你這樣問我,我很想打你,但我不會打你了。可是我心中又很想X你,當然了,我不會真的即席X你,因為那好像是犯了本港法律的。所以,我會說,X你老母。這對你的傷害性大點,又不會犯上官非。怎樣?我夠不夠活學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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