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7

犯法加上無品是要遭天譴的

老爸近年愛上玩電腦,但中年人學東西不慢就是一知半解。這情況,很易受騙。

例如,前幾天,他和媽逛街,逛著逛著,逛了入黃金。據媽說,老爸如入大觀園,難以自拔。他花了50大元,手入兩隻老翻遊戲,回到家卻不懂裝。做兒子的義無反顧,替他安裝。

安裝後,發現老爸不懂裝,事出有因:那遊戲是1996年的出品,即是window95面世後僅一年,亦即是距今13年,而老爸用的是window vista。相信那是DOS版本的遊戲……對了,你知道DOS是甚麼嗎?

買翻版碟當然不對,老爸活該受騙;但我更想說,賣翻版是刑事罪,要負刑責,而賣翻版賣得如此無品,除了負刑責,更應遭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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